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苏发〔2018〕18号)要求,以下简称“科技改革30条”,进一步深化学校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学校科研人员科研创新活力,优化科研管理流程等,经研究,决定建立落实“科技改革30条”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组成
组 长:科技处处长
副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财务处处长
成 员:二级学院(部)院(部)长
二、工作职责
1. 加强对“科技改革30条”的政策宣传,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和建议,坚持问计问需于师生,积极推进我校科研体制改革政策的制定。
2.定期研讨,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每两周召开工作会议1次或根据需求临时召开会议,全方位协调师生在科研活动中遇到的问题。
3.遇到突发紧急任务或阶段性工作时,负责统筹协调联动,解决工作事项。
4.进行科学研究类决策推进及支持。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