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是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与服务支持学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修订学校科研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向各二级学院(部)分解下达科研工作任务指标,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4.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5.负责组织科研成果的申报、鉴定、评选与推荐,以及各类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转化与推广工作。
6.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科研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以及项目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
7.负责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等科研机构的申报、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科研人员的业务指导与服务,配合人事部门开展科研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科研人员及教师的科研业绩考核工作。
9.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与服务工作;统筹组织全校性学术交流活动;协助指导学生科研社团活动。
10.负责全校科研数据的统计、分析及各类科研报表的编制与报送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各类档案与重要文件的整理、归档与管理工作。
12. 负责全校学术诚信的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