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校科研人员深入理解横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提升技术成果转化效率,充分享受相关政策红利,2025 年 9 月 24 日,我校特邀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专家开展横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题培训。各学院科研负责人、骨干教师及科研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由科技处处长曹红梅主持。
培训伊始,生产力发展中心陈锐以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相关政策法规” 为核心主题,结合丰富的实践案例与政策文件,系统讲解了技术合同的基础概念与认定登记的核心价值。她指出,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服务订立的权利义务合同,主要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大类,每类合同对应不同的业务场景与法律界定,明确区分合同类型是后续认定登记的关键前提。
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环节,陈锐详细解读了其定义、主要事项与操作流程。她介绍,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登记机构从技术层面核查合同文本,确认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核心在于判定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进行分类登记及核定技术性收入,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法规。“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无法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信贷和奖励优惠政策。”
随后,陈锐聚焦技术合同认定规则,针对五大类技术合同的认定条件与排除情形进行逐一拆解。以技术开发合同为例,其需满足 “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标的为未掌握的技术方案、包含技术创新内容” 三大条件,而单纯的产品改型、常规检验测试或已掌握技术的应用则不属于认定范畴;技术转让与许可合同需确保标的技术成果完整实用、权属明确,已公开或进入公有领域的技术秘密无法通过认定;技术咨询与服务合同则需区分 “特定技术项目” 与普通商业咨询、常规加工服务,避免混淆认定边界。同时,他还明确了合同交易总额与技术交易额的计算方式 —— 技术交易额需从总金额中扣除购置设备、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为科研人员准确核算相关金额提供依据。
培训最后,陈锐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求,梳理了技术合同的核心条款,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内容与要求、履行计划、保密义务、技术成果归属、验收标准、价款支付方式等,提醒科研人员在合同签订时需完整涵盖关键信息,避免因条款缺失影响认定登记与权益保障。
互动环节中,参会人员就技术合同认定中的疑难问题积极提问,陈锐针对 “跨省技术交易的认定流程”“技术秘密合同的保密措施界定”“加计扣除的申报时限” 等问题逐一解答,现场氛围热烈。
培训结束后老师结合自己合同中的疑问向陈锐咨询。此次培训紧密围绕我校科研工作实际需求,内容兼具政策高度与实操性,有效解决了科研人员在横向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中的困惑,为我校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图文:科技处
审核:曹红梅